南康市自来水价格标准及收费方式
一、水价标准
经康价字[2005]36号文件批准,南康市自来水价格自2005年10月执行如下标准:
1、居民生活类用水 1.30元/吨
2、行政事业类用水 1.40元/吨
3、工业类用水 1.30元/吨
4、经营和基建类用水 1.90元/吨
5、特种行业类用水 5.00元/吨
二、水费收取方式
(一)现金
(二)预存水费
(三)银行代扣
(四)转帐
(五)托收
(六)赣州市商业银行南康支行及赣商村镇银行实时收费
小说白妇少阅读全文_小说白妇在线阅读全文txt_小说合集乱200篇目录赣ICP备13000989号 Copyright © 2012赣州水务集团小说白妇少阅读全文_小说白妇在线阅读全文txt_小说合集乱200篇目录 版权所有
小说白妇少阅读全文_小说白妇在线阅读全文txt_小说合集乱200篇目录电话: 0797-6642739 地址:江西省南康市金赣西路162#